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和湖北省贯彻实施意见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鄂办发【201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推动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切实推动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同时,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发挥优势和特色,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力争将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成为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不断提高我院大学生的身心素质,尽量杜绝因心理问题导致的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建设标准
1.加强领导,建设高效务实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2.认真落实,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按照1:3000-5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在专职教师职前训练和职后继续教育上做出切实保障;
3.积极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必修、必选课设置和实施;
4.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体系建设,不断创新,拓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
5.遵循专业规范,加强大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心理咨询服务水平;
6.完善宿舍、班级、院系、学校心理危机四级预警系统,将预防、预警、干预相结合,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
7.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条件建设,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的用房、经费和设施设备,切实按照生均10-15元的标准划拨专项工作经费。
四、建设规划
2013年,按照《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试行)》制定本院心理健康教育建设规划并执行。
2014年,为申报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积极准备。
2015年,向省教育厅申报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并申请开展验收评估,力争获得验收通过。